关于报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材料的通知AG尊龙凯时- 尊龙凯时官方网站- 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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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现就审核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1. 所有报送材料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的要求,并已通过本地区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查。
2.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送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学位授予单位或学位授权点材料。
3. 除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外,其他地区学位授予单位在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时,按照西部地区标准对申请基本条件降低了20%的,需提供中央或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一份和pdf版电子文档,本文件附件1、2、3还需报送excel版电子文档。所有电子版材料应刻成光盘进行报送,并确保与其对应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汇总表、拟新增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